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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2年选拔国防生工作的通知
更新时间 :2012-05-02 16:14:59   浏览次数::

各院系:

根据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总政干部部《2012年选拔国防生计划》,现就做好今年我校国防生选拔工作有关事宜明确如下:
一、计划数量
拟在2011级本科生中选拨国防生2名。英语专业2名,均为非指挥专业;另在20119月后入学的信息工程、心理学、信息技术、网络工程、会计学等部队急需专业的硕士、博士研究生中初选5名选拨对象。
二、选拔范围
国防生选拔对象必须是统招生,专业、学历层次符合选拔计划。学校和院系学生会干部、退役复读大学生、批准成为中国共产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学生,优先选拔。预科生、专升本学生、独立学院学生、非全日制统招生、体育艺术类特长生、留级和受过处分,其他定向培养生,不选拔。
三、标准条件
国防生选拔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条件:一是政治条件。志愿国防事业,现实表现良好,服从组织分配,符合公民应征服役的政治条件。二是学业条件。成绩良好以上,必修课考试全部合格,本专业综合排名前三分之二。三是身体条件。形象气质较佳,体格心理健康,符合《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》。四是年龄条件。高考入学年龄在20周岁以下(截止当年1月1日),退役复学大学生可放宽2岁。五是体能标准。大学生体能考核合格,100跑、3000跑、俯卧撑、仰卧起坐等项目,达到《军人体能考核标准》放宽20%的标准。
四、阶段划分和考核程序
(一)报名推荐4月23日至26日)。报名参加选拔国防生,均应填写《选拔国防生报名登记表》(样表附后),本人向所在院系写出书面申请;院系对申请对象的思想觉悟、现实表现、学业成绩等情况作出鉴定,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推荐意见。按各专业选拨计划的150%推荐,选拨对象以男生为主。
(二)联合初审4月26日至30日)。严格按照选拔国防生明确的标准条件,对报名对象逐个进行审核。采取审查档案、与本人交谈、走访院系师生等途径和方式,全面了解掌握报名对象的家庭背景、社会交往、现实表现、入伍动机等情况,严密组织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,确定选拨对象。
(三)综合考评(5月5日至5月10日)。初选对象统一参加综合考评组的考评。内容涉及面试、学业考察、体能考核等。
(四)审核公示5月10日至12日)。综合考评结束后,择优选定选拔对象,进行公示(3天)。
附:《选拔国防生报名登记表》
咨询电话:029——88308251  15319913169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学生工作部(处)  
兰州军区驻西北大学选培办
          研究生工作部